LEGAL INSIGHTS
法律观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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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份合同未约定付款时间,守约方何时有权要求付款?
分两步走:先看合同类型(特别规则优先);通用规则:你(守约方)可以随时要求对方付款,但要给对方必要准备时间;宽限期届满对方不付,就构成逾期,可主张逾期利息/违约金一、法律适用顺序1.先协商补充(510条):双方可以签补充
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签约,能否撤销?
可以撤销。依据《民法典》第148条,一方以欺诈手段,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,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法院/仲裁机构撤销合同。一、欺诈的4个构成要件1.主观故意:对方是故意告知虚假事实,或者负有告知义务却故意隐瞒真实
货物验收后发现问题还能否索赔?验收是否等于认可质量合格?
验收签字≠全盘认可全部质量合格。验收一般只推定对【外观、数量、表面可见瑕疵】完成检验;隐蔽瑕疵(内在质量、需要开机/拆解/专业检测才发现的缺陷),验收后在异议期/质保期内发现,仍然可以索赔。一、区分两类瑕疵(核心分界)1
约定解除条件成就后,是否需要通知对方?
一、约定解除权(实务绝大多数合同条款)表述示例:“逾期付款超过30日,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”。条件成就时,只是你获得了解除的权利;你可以选择解除,也可以选择继续履行、放弃解除权。必须向对方发出解除通知;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之
先履行一方尚未履行,后履行一方能否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?
可以,此为《民法典》第526条的先履行抗辩权(顺序履行抗辩权)。法条原文:当事人互负债务,有先后履行顺序,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,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,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
一方明确表示不再履行合同,另一方如何解除合同?
一、两种解除路径路径一:先发书面解除通知1.通知内容必须写清楚三件事①对方已于×年×月×日明确表示不再履行合同(写明对方微信/聊天记录、录音、函件来源);②依据民法典563条,正式通知解除双方《XX合同》;③合同自本通知
合同约定由一方承担全部费用,另一方实际垫付后能否追偿?
一、一般商事合同(买卖、租赁、服务等)合同明确约定:A应当承担某笔全部费用;实际由B出钱垫付原则:B有权依据合同向A全额追偿垫付本金;符合条件还可以主张资金占用利息。外部(税务、物业等)依然向法定义务人追责;但内部按合同
不定期合同能否随时解除?有无提前通知期限要求?
关键区分:民事上“不定期合同”≠劳动法“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”,二者规则完全不一样,很多人混淆一、民事合同(《民法典》,劳务、租赁、合伙、物业等)《民法典》第563条第2款: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,当事人可以随
合同主体变更,原合同义务由谁承担?
分工商更名、协议概括转移、单纯债务转移、法人合并分立、第三人代为履行五种情形,责任完全不一样。1、仅更名:公司改名字,没有换主体只是工商变更名称,法人主体本身没变。原合同全部权利义务,继续由更名后的主体承担,原主体不消灭
电子证据破局:服饰定作 17 万余元债权全额获司法支持
承办律师:刘清海|广东豪航律师事务所案情简介:委托人系服饰经营企业,为相对方提供毛衣打版及大货定作业务。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,案涉交易金额合计17万余元,结算对账单无相对方签章确认。交易发生拖欠后,经委托人催告对方仍未履行
合伙经营协议约定不清,盈利亏损如何分配承担?
可以。股权属于被执行人的责任财产,法院能先冻结、再评估、再网络司法拍卖;拍不掉时,还可裁定“以股抵债”。但只能动“被执行人持有的那部分股权”,不能直接执行目标公司财产。一、法律依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股权若
承揽合同定作人中途取消订单,需要赔付承揽方损失吗?
要赔,但不是“违约金”,是《民法典》第787条下的损失赔偿——定作人有权“中途取消”,但取消不是免费的。一、先定性:这是法定“任意解除权”《民法典》第787条: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,可以随时解除合同,造成承揽人损失的
对方长期拖延履行,守约方如何合法单方解除合同?
一、先判断:你到底走哪条解除路径对方只是“磨洋工”、没明说不履行,通常用:第563条第1款第3项:迟延履行主要债务+经催告+合理期限仍不履行→可解。如果拖延已经让合同目的落空(比如节令品过了节、工程误了开业),直接用:第
未成年人擅自签署大额服务合同,法律效力如何认定?
未成年人擅自签署大额服务合同,效力认定分三层走:先看年龄定行为能力→再看合同是否“纯获利益/与年龄智力相适应”→最后看监护人追认与否。大额服务合同基本落不到“有效”或“纯获利益”,核心是效力待定,监护人拒追认即自始无效。
股权转让合同未办理工商变更,是否影响合同本身效力?
不影响。一、关键:把三件事分开看很多争议其实是把三个不同层面的问题混为一谈了。乌鲁木齐中院的总结很精辟:合同成立生效、股权转移、登记公示,三者"彼此关联,但法律后果完全不同"。第一层是合同效力,属于债的关系。合同自成立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