LEGAL INSIGHTS
法律观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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股权转让只签协议没做工商变更,对外债务谁承担?
只签股权转让协议、没办工商变更,协议在转让双方之间有效,但"对外"按商事外观主义处理——工商登记的原股东(转让人)仍被推定为股东,公司债权人可找登记股东主张股东责任;受让人内部能找转让人追偿,但对外不能拿"已签协议"挡债
试用期可以随便辞退员工吗?试用期薪资最低标准是多少?
一、试用期辞退:法定情形才可,否则违法《劳动合同法》第21条把门堵死:试用期中,除第39条、第40条第1/2项情形外,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,且解除时必须向劳动者说明理由。合法辞退仅限这几类:•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(最常用
外地客户欠钱,只能去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吗?
不是只能去对方所在地。欠款纠纷属于合同纠纷,法律给债权人留了“在家门口起诉”的口子,关键看合同有没有约定管辖以及你的诉请是不是“要钱”。一、默认规则:原告就被告,但不唯一《民事诉讼法》第24条: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,由被
老板私人开销走公司账户报销,存在哪些法律、税务风险?
可以暂停,但不是所有“对方先不履行”都能随意停,要看你在合同里是“先履行方”还是“后履行方”,以及双方义务是否有先后/对价关系。法律上这叫“履行抗辩权”,用对了是合法暂停,用错了会变成你违约。一、三种能合法“暂停履约”的
供货质量不合格,我方能否直接拒付全部货款?
一般不能直接拒付全部货款,除非质量不合格达到“根本违约、合同目的落空”程度。大多数情况下,买方以“部分不合格/一般瑕疵”为由扣全部尾款,反而会被法院认定逾期付款违约。法律给的是“对应抗辩”,不是“全单拒付权”。一、法律边
业务中给合作方回扣、好处费,是否涉嫌违法犯罪?
一、先定性:钱给到了“谁”这是选型定罪的第一个分叉:给民企/外企/个体工商户的采购、项目负责人、经办人(非国家工作人员)→看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给公务员、国资监管、有审批权的事业单位人员、国企中从事公务者→看行贿罪给对
公司使用网上免费图片、字体,被版权方起诉索赔怎么办?
"网上能搜到、标着免费、没水印"≠可以商用免责。一、收到起诉状/律师函当天:先止损,别乱认错1.立即下架:删除涉诉图文、替换包装、停投含该字体的广告。持续使用会让法院把"侵权时长"算进加重情节。2.别在微信里回"我们确实
承租方拖欠租金拒不搬离,公司怎么强制清场?
公司作为出租方,不能自己组织人去撬锁、搬货、清场——这是绝大多数企业最容易踩的坑。欠租是债权,房屋占用是租赁关系,租户屋内的设备/货品是独立物权,三者不能混着用"以牙还牙"的方式处理。自行强清一旦操作不当,公司会从"守约
股东会投票流程不规范,作出的决议能被法院撤销吗?
股东会投票流程不规范,作出的决议不一定当然被撤销——要先区分“不规范”属于哪一类瑕疵:轻微程序瑕疵(不撤)、一般程序瑕疵(可撤)、严重程序瑕疵(不成立)。一、投票不规范对应的三种法律后果1.轻微瑕疵→法院驳回撤销请求,决
合作保证金到期对方不退,起诉流程怎么走?
合作保证金到期不退,走民事诉讼就行,核心逻辑是"有合同按合同(合同纠纷),合同没约定退还规则但钱该退按不当得利兜底"。一、先定案由:别乱用"不当得利"优先用"合同纠纷"(如合作合同纠纷、联营合同纠纷、建设工程合作中可用分
公司注销前没清算,投资人要承担全部公司欠款吗?
公司注销前没清算,投资人/股东不一定“当然”承担全部欠款,但在绝大多数未依法清算、简易注销承诺不实、虚假清算报告骗注销的情形下,法律会刺破有限责任面纱,让股东/投资人就公司注销前的全部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或连带责任——“有限
周末、节假日加班,不发加班费只安排调休合法吗?
周末(休息日)加班只调休不付钱,合法;法定节假日加班只调休不付300%加班费,违法。一、法律分三档处理1.工作日延时(平时下班后加班):必须付150%,不能用调休替代。2.休息日/周末加班:单位有选择权——优先安排1:1
员工业绩不达标,直接开除是否属于违法解除,要赔多少钱?
业绩不达标直接开除,绝大多数情况下属于违法解除,员工可主张2N赔偿金;只有走完"不能胜任工作"的完整法定流程后仍不合格,才可能合法解除并拿N或N+1。法律不承认"业绩不达标=严重违纪=直接开除"这条路径。一、为什么"直
合同里 “概不退款”“一切损失自行承担” 的格式条款有效吗?
合同里出现的“概不退款”“一切损失自行承担”这类条款,如果是提供方预先拟定、未与你协商的格式条款,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会被认定为无效,属于典型的“霸王条款”,但你仍需结合具体情形判断其效力边界。一、法律为何认定这类条款通常无
品牌没注册商标,被同行抢注,还能继续使用吗?
品牌没注册商标被同行抢注后,不一定必须立即停止使用,但继续使用的条件和范围受到严格法律限制。能否继续使用,取决于你是否满足《商标法》规定的“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”这一核心抗辩条件。一、可以继续使用的法定条件根据《中华人民
